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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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吃一条街,非常好的地理位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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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值这个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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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调一直不凉,屋里很热,洗澡水也是不热,怎么放都是凉的,坐便器无法冲水。要求酒店换房说没有!!!要求退房不给退!!!!!各种霸道!硬气!!服务态度极差!!!!床还很小,没办法,孩子爷爷就在地上睡的。孩子和奶奶在床上凑合着。结果半夜空调爆了!!!爆了!!你没看错!!漏水!!老人和孩子一晚上没睡。第二天让老人和孩子等到中午12点多有退房的才给换房间,没有任何补偿,当然我们要的不是补偿,是您诚心的道歉和立刻解决事情的态度,换房没有,维修部了,你们充当地头蛇呢吗欺负外地来的老人小孩?